在水塘旁邊總會豎立著這些告示牌,包括『請勿在水塘及集水區放生,餵飼,污染水源,游泳及讓寵物嬉水。』和『如無有效釣魚牌照,不准釣魚』,希望大家都遵守規則,做個良好的公民。
這張高品質的直幅戶外景觀照片拍攝於香港熱門遠足路線「鶴藪水塘家樂徑」的水畔路段。畫面中央偏下特寫了一個由兩根銀色金屬支柱撐起的大型長方形白底告示牌,上方印有醒目的中英文標題「警告 WARNING / 水塘及集水區 RESERVOIR AND WATER GATHERING GROUND」。告示牌中央排列著四個帶有紅圈斜槓的禁止圖示,由左至右分別為:禁止拋棄垃圾(配以手丟垃圾入水圖)、禁止拋擲物件(配以物件丟入水圖)、禁止進入水中游泳或浸洗(配以游泳剪影圖)、禁止動物入水(配以狗隻剪影圖),下方皆附有詳細的中英文說明。
圖示下方印有具體的法例條文:「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任何人污染水塘及集水區內的水俱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違例者可被處處罰款$50,000及監禁兩年。」並附帶相應的英文翻譯。告示牌左下角帶有藍色的「水務署 Water Supplies Department」官方標誌,右下角則標示了查詢熱線「2824 5000」。告示牌後方與兩側被茂密的綠色樹林、翠綠枝葉完全包圍,陽光從左上角的樹葉縫隙間透出斑駁的光芒(耀光效應),背景隱約可見碧綠色的水塘水面。
圖片右上角嵌入了圓形的綠色路線地圖,紅色定位針精確指在鶴藪水塘南側水畔的相對位置;左下角邊緣則標有紅標「鶴藪水塘・家樂徑」字樣。






